結婚年齡有要求嗎

導讀:
”婚姻法第 5 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 22 周歲,女不得早于 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 8 條規定,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婚姻登記機關發現婚姻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或在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應宣布該項婚姻無效,收回已騙取的《結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 200 元以下的罰款,這就說明,有意虛報結婚年齡,用違法手段達到結婚目的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是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的。那么結婚年齡有要求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第 5 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 22 周歲,女不得早于 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 8 條規定,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婚姻登記機關發現婚姻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或在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應宣布該項婚姻無效,收回已騙取的《結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 200 元以下的罰款,這就說明,有意虛報結婚年齡,用違法手段達到結婚目的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是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的。關于結婚年齡有要求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于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因此規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婚姻法第 5 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 22 周歲,女不得早于 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不可以由婚姻當事人隨意改變的。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 8 條規定,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婚姻登記機關發現婚姻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或在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應宣布該項婚姻無效,收回已騙取的《結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 200 元以下的罰款,
這就說明,有意虛報結婚年齡,用違法手段達到結婚目的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是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的。
我國一直沒有對結婚年齡進行調整,因此現在中國規定結婚年齡還是跟之前的一樣,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對男女的結婚年齡最低要求是不一樣的。而除了年齡,要想領到證,還要同時符合了其他的條件才行。
民政局辦理結婚證需要準備的材料有:1、居民身份證;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3、婚姻狀況證明;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