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須知是怎樣

導讀: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齡后才允許結婚。因此在審查結婚申請時,必須嚴格掌握這個條件,認真核實。申請結婚必須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的人,避免發生重婚。那么結婚登記須知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齡后才允許結婚。因此在審查結婚申請時,必須嚴格掌握這個條件,認真核實。申請結婚必須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的人,避免發生重婚。關于結婚登記須知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一)戶口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注:在實行婚前建康檢查制度的地方,申請結婚
一般申請提交上述材料后,民政局工作人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就可以領取結婚證。而實踐中,好多地方只須要戶口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即可登記結婚
1、 填表
首先要想結婚就必須先填《婚姻申請表》,這個表是需要雙方都填的,代表雙方自愿想與對方結婚。這個表需要填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和籍貫等等,還有就是需要填是否頭婚等信息。
2、 照相
在填完申請表以后,就會被工作人員帶領去照結婚登記照
3、 婚檢
在進行結婚登記的時候,工作人員還會給登記雙方一張體檢的單子,也就是需要做婚前檢查
4、 蓋章
當把所有的證件也就是戶口本的復印頁和身份證、婚檢單、照片等都交給工作人員以后,工作人員就會把你們的照片貼在結婚證上,然后打印好照片后,蓋上章就代表結婚證
5、 領證
當所有的手續都辦完后,工作人員會把結婚證交給你們。拿到結婚證的那一刻就代表你們已經正式成為合法的夫妻了。
(一)必備條件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必備的、首要條件。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齡后才允許結婚。這樣規定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是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勵晚婚、晚育。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在“結婚”一章中并未對一夫一妻制作專門規定,但在一般規定一章中已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因此在審查結婚申請時,必須嚴格掌握這個條件,認真核實。申請結婚必須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的人,避免發生重婚。
(二)禁止條件
1、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我國民法典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這是因為血親很近的親屬間發生婚姻關系,會把某些肉體上、精神上的弱點、缺陷遺傳下來,容易生出癡呆、智力和體力都較弱的后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結婚。我國民法典規定:“患麻風病未經治愈或其他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關于其他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我國民法典并未一一列舉,主要是指患花柳病和精神病的未經治愈者、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者、先天性癡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