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需要的材料

導讀:
上述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6、民法典對婚姻法關于離婚后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內容為: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那么婚姻登記需要的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上述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6、民法典對婚姻法關于離婚后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內容為: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關于婚姻登記需要的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現役軍人的應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以及申請結婚登記申明書;
3、當事人近期大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4、已再婚的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時,除結婚登記所提供證件、證明外,還應當提供有效的離婚證件。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申請書:去到民政局后,結婚新人需要填寫結婚申請書,又不懂的地方可以詢問工作人員,填完之后就去宣誓。
3、體檢:現在領取結婚證都是需要做婚檢的,都是一些常規的檢查,而且都是免費的,不過可能需要到規定的醫院去檢查。
4、審核:把所有的材料提交之后,民政局工作人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就可以領取結婚證了。
1、婚姻法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結婚”,民法典取消了上述規定,但增加了重大疾病告知義務,如果不如實告知,受欺騙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換句話說,無論患有何種疾病都可以結婚,但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告知對方;
2、民法典新規定了“親子關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具體內容包括:父或者母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成年子女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3、民法典增加了“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的新規定,而在此前的婚姻法在此方面沒有提及是否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4、民法典增加了“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新規定,而以前此種情況下法院仍然可以判決不離;
5、民法典新增加了離婚登記“冷靜期”的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上述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6、民法典對婚姻法關于離婚后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內容為: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