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什么帶什么材料

導讀:
協議離婚是指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簽訂離婚協議,由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的離婚方式。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如果是訴訟離婚,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另外在離婚訴訟中,原告還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那么離婚需要什么帶什么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是指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簽訂離婚協議,由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的離婚方式。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如果是訴訟離婚,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另外在離婚訴訟中,原告還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關于離婚需要什么帶什么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需要什么帶什么材料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簽訂離婚協議,由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的離婚方式。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提交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外,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是軍人的,還應當提交團級以上機關出具的同意男女雙方離婚的證明。
如果是訴訟離婚,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此外還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明、財產權屬證明、債權債務證明等資料用以證明自己的主張。另外在離婚訴訟中,原告還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如果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是軍人,還應當提供部隊團級以上單位同意男女雙方離婚的證明,否則,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民法典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