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導讀:
3、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那么民政局婚姻登記需要哪些材料。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3、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關于民政局婚姻登記需要哪些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1、第四條 內(nèi)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nèi)地結婚的,內(nèi)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nèi)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nèi)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3、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fā)證)的程序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
4、自愿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5、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為監(jiān)誓人在監(jiān)誓人一欄簽名;
6、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7、頒發(fā)結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