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成本構成

導讀:
企業的出口成本包括兩部分,即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商品裝運出口前的費用,即國內總費用。那么出口成本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的出口成本包括兩部分,即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商品裝運出口前的費用,即國內總費用。關于出口成本構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的出口成本包括兩部分,即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商品裝運出口前的費用,即國內總費用。
1. 商品本身的成本,,即生產成本、加工成本和采購成本三種類型。
(1) 生產成本:制造商生產某一產品所需的投入。
(2) 加工成本:加工商對成品或半成品進行加工所需的成本。
(3) 采購成本:貿易商向供應商采購的價格,亦稱進貨成本。
2. 國內總費用包括:
(1) 國內運輸費:出口貨物在裝運前所發生的境內運輸費,通常有卡車運輸費、內河運輸費、路橋費、過境費及裝卸費。
(2) 包裝費:包裝費用通常包括在采購成本之中,但如果客戶對貨物的包裝有特殊的要求,由此產生的費用就要作為包裝費另加。
(3) 倉儲費:需要提前采購或另外存倉的貨物往往會發生倉儲費用。
(4) 認證費:出口商辦理出口許可、配額、產地證明 其他證明所支付的費用。
(5) 港區港雜費:出口貨物在裝運前在港區碼頭所需支付的各種費用。
(6) 商檢費:出口商品檢驗機構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或出口商的請求對貨物進行檢驗所發生的費用。
(7) 捐稅:國家對出口商品征收、代收或退還的有關稅費,通常有出口關稅、增值稅等。
(8) 貸款利息:出口商由向國內供應商購進貨物至從國外買方收到貨款期間由于資金的占用而造成的利息損失,也包括出口商給予買方延期付款的利息損失。
(9) 業務費用:出口商在經營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通訊費、交通費、交際費、廣告費等等,又稱為經營管理費。
(10) 銀行費用:出口商委托銀行向國外客戶收取貨款、進行資信調查等所支出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