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制度介紹

導讀:
婚姻登記機關對親自到場的男女雙方所提交的相關資料要進行審查,如是否雙方完全自愿、是否達到婚齡、是否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是否重婚、是否是禁婚親等等,對于符合結婚條件的,發給結婚證書,對于不符合結婚條件的,拒絕登記。結婚登記的程序如下:初審,當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證件、合影照片;受理,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審查;登記;頒發《結婚證》。經審查,當事人證件及證明齊全、有效,結婚條件符合法律規定的,當場予以登記頒發《結婚證》。那么結婚登記制度介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對親自到場的男女雙方所提交的相關資料要進行審查,如是否雙方完全自愿、是否達到婚齡、是否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是否重婚、是否是禁婚親等等,對于符合結婚條件的,發給結婚證書,對于不符合結婚條件的,拒絕登記。結婚登記的程序如下:初審,當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證件、合影照片;受理,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審查;登記;頒發《結婚證》。經審查,當事人證件及證明齊全、有效,結婚條件符合法律規定的,當場予以登記頒發《結婚證》。關于結婚登記制度介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制是指男女雙方在結婚時必須到法律規定的國家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經過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后,婚姻即告成立,我國將登記作為結婚的唯一形式要件,《婚姻法》第8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結婚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在我國開始實施。
婚姻登記機關對親自到場的男女雙方所提交的相關資料要進行審查,如是否雙方完全自愿、是否達到婚齡、是否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是否重婚、是否是禁婚親等等,對于符合結婚條件的,發給結婚證書,對于不符合結婚條件的,拒絕登記。只有經過登記的婚姻,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由國家機關介入的登記制度不僅僅是一種行政監控,更重要的是可以起到保護的效果,達到公示的目的,在登記的過程中讓男女雙方進一步明確婚姻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更加慎重嚴肅的對待婚姻生活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婚姻的穩定性。
知識延伸:
1、辦理結婚登記的條件是什么?
(1)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3)雙方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4)雙方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雙方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攜帶哪些證件和材料?
(1)戶口薄或戶籍證明;
(2)本人居民身份證;
(3)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其中要有一張黑白合影,以供制作檔案使用);
已離婚的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時,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的婚姻狀況一欄中須為離婚。
3、辦理結婚登記有哪些程序?
結婚登記的程序如下:
(1)初審,當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證件、合影照片;
(2)受理,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審查;
(4)登記;
(5)頒發《結婚證》。
4、辦理結婚申請到領取結婚證需要多少時間?
經審查,當事人證件及證明齊全、有效,結婚條件符合法律規定的,當場予以登記頒發《結婚證》。
5、申請結婚到何機關辦理登記?
(1)在城市,是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2)在農村,是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