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之復婚登記介紹

導讀:
《婚姻法》第28條規(guī)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在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離婚后,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xù)又以夫妻關系同居,這種事實上的復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規(guī)定,在法律上不予保護和承認。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那么結婚登記之復婚登記介紹。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第28條規(guī)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在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離婚后,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xù)又以夫妻關系同居,這種事實上的復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規(guī)定,在法律上不予保護和承認。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關于結婚登記之復婚登記介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復婚,也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離婚后的男女雙方又自愿恢復夫妻關系。
復婚也必須遵守法律規(guī)定的結婚條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其程序基本適用結婚登記程序。
《婚姻法》第28條規(guī)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辦法》第8條規(guī)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fā)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夫妻關系才算合法確立。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離婚后,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xù)又以夫妻關系同居,這種事實上的復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規(guī)定,在法律上不予保護和承認。
復婚登記和結婚登記是一樣的,是國家對公民婚姻關系的成立進行審查和監(jiān)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則的實施,防止包辦、買賣婚姻和重婚現(xiàn)象發(fā)生,承認婚姻關系恢復的重要法律程序,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著重要意義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y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