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返還的金額如何確定

導讀:
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者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亦或是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給付彩禮一方可以要求返還。根據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則,提出解除人身關系的一方一般來說應該負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約,裁判可能適當減少返還數額,如女方提出,則可能多予支持返還;2、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一般來說,結婚時間較長,大部分彩禮可能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返還的彩禮數額可能較低。彩禮返還糾紛案件中,女方大多以彩禮已經在雙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為辯解理由而拒絕返還。那么彩禮返還的金額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者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亦或是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給付彩禮一方可以要求返還。根據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則,提出解除人身關系的一方一般來說應該負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約,裁判可能適當減少返還數額,如女方提出,則可能多予支持返還;2、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一般來說,結婚時間較長,大部分彩禮可能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返還的彩禮數額可能較低。彩禮返還糾紛案件中,女方大多以彩禮已經在雙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為辯解理由而拒絕返還。關于彩禮返還的金額如何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者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亦或是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給付彩禮一方可以要求返還。對于返還的數額,一般考慮的因素有以下一個方面: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關系。根據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則,提出解除人身關系的一方一般來說應該負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約,裁判可能適當減少返還數額,如女方提出,則可能多予支持返還;
2、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一般來說,結婚時間較長,大部分彩禮可能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則返還的彩禮數額可能較低。
3、有無生育子女。一般來說,如果生育子女,則可能減少返還;沒有生育子女,則增加返還;
4、財產使用情況。彩禮返還糾紛案件中,女方大多以彩禮已經在雙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為辯解理由而拒絕返還。此種辯解意見也不無道理,如男女雙方確實共同生活中支出了彩禮費用,則應適當減少返還數額。
5、雙方經濟狀況及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經濟稍微困難的一方應得到適當照顧,經濟較為優越一方應酌情讓步。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關系。根據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則,提出解除人身關系的一方一般來說應該負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南方提出解除婚約,裁判就應適當減少返還數額,如女方提出,則應多予支持返還;
2、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一般來說,結婚時間較長,男女雙方受婚姻及家庭約束也越大。雙方如果結婚的時間較長,則返還的彩禮數額應酌情較低,反之,則應多于返還;
3、有無生育子女。一般來說,如果生育子女,則減少返還;沒有生育子女,則增加返還;
4、財產使用情況。這里著重說明財產使用情況。就筆者審判實踐而言,彩禮返還糾紛案件中,女方大多以彩禮已經在雙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為辯解理由而拒絕返還。此種辯解意見也不無道理,如男女雙方確實共同生活中支出了彩禮費用,則應適當減少返還數額,但司法實踐中,持有彩禮的一方舉證能力的要求太高,一般無法舉證用于家庭支出。在這點上是否應減低彩禮持有人的舉證責任是另外值得探討的問題;
5、雙方經濟狀況及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經濟稍微困難的一方應得到適當照顧,經濟較為優越一方應酌情讓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