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常識]:訂立租賃合同

導讀: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合同訂立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但是如果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要采用書面形式,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均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合同。那么[合同常識]:訂立租賃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合同訂立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但是如果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要采用書面形式,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均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合同。關于[合同常識]:訂立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租賃合同訂立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但是如果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要采用書面形式,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均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合同。
推薦閱讀:合同法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