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詐的手段有哪些

導讀:
(3)遭遇合同欺詐時的應急預案。不予履行適用于被欺詐方發現已簽訂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對方有欺詐嫌疑,雙方簽訂的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無效合同的場合。4、請求合同管理機關確認合同無效。合同欺詐的案件有許多都是觸犯刑律的,欺詐方應負刑事責任。無效合同不受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當事人雙方沒有法律約束力。指合同當事人在欺詐性的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對已交付于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請求權,而已經接受財產的合同當事人則不論是否具有過錯都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欺詐性的合同往往造成受欺詐方經濟利益的損失,欺詐方應當賠償受欺詐方因欺詐行為的實施所遭受的損失。那么合同欺詐的手段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3)遭遇合同欺詐時的應急預案。不予履行適用于被欺詐方發現已簽訂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對方有欺詐嫌疑,雙方簽訂的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無效合同的場合。4、請求合同管理機關確認合同無效。合同欺詐的案件有許多都是觸犯刑律的,欺詐方應負刑事責任。無效合同不受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當事人雙方沒有法律約束力。指合同當事人在欺詐性的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對已交付于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請求權,而已經接受財產的合同當事人則不論是否具有過錯都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欺詐性的合同往往造成受欺詐方經濟利益的損失,欺詐方應當賠償受欺詐方因欺詐行為的實施所遭受的損失。關于合同欺詐的手段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加強對合同欺詐的宏觀控制合同欺詐的宏觀控制,是指國家從宏觀角度出發,綜合動用宣傳教育、立法調整、行政執法、司法干預等手段進行有效地控制與預防的措施。
(2)采取預防合同欺詐的防范措施:
合同欺詐的防范,狹義上講就是從企業和生產經營者的角度,尋求預防合同欺詐的對策和方法。
(3)遭遇合同欺詐時的應急預案。經濟活動中遭遇合同欺詐時應采取以下救濟措施:協商變更和解除合同、依法廢約、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政法機關及時介入查處。
1、協商變更和解除合同。協商變更和協商解除這種補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詐方往往予以拒絕,在這種情況下,被欺詐方應當采取其他措施。
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適用于被欺詐方發現已簽訂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對方有欺詐嫌疑,雙方簽訂的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無效合同的場合。
3、中止履行。中止履行適用于被欺騙詐方已經開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畢,發現合同可能為欺詐性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
4、請求合同管理機關確認合同無效。如果被欺詐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這中發現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且雙方在合同中訂有仲裁協議的,可以提請合同管理機關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仲裁委員會對合同進行審查,確認該欺詐性合同為無效合同。
5、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
6、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合同欺詐的案件有許多都是觸犯刑律的,欺詐方應負刑事責任。
1、合同無效。當事人一方采取欺詐手法,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從而在對方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下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無效合同不受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當事人雙方沒有法律約束力。
2、返還財產。指合同當事人在欺詐性的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對已交付于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請求權,而已經接受財產的合同當事人則不論是否具有過錯都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返還的范圍,法律規定是"因該合同而取得的財產",包括實物、貨幣和按有關規定折價的勞務或者利益等。
3、賠償損失。欺詐性的合同往往造成受欺詐方經濟利益的損失,欺詐方應當賠償受欺詐方因欺詐行為的實施所遭受的損失。賠償損失的范圍一般應包括:一是訂立合同的費用;二是履行合同的費用;三是合理的間接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