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編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

導讀:
簽訂合同是屬于民事法律行為,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合同當事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合同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等。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法典規定,可撤銷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誤解、以欺詐手段實施、受第三人欺詐、脅迫等手段簽下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那么民法典合同編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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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是屬于民事法律行為,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合同當事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合同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1、返還財產
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之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原來交付的是錢就還錢,交付的是貨物就返還貨物。
2、折價補償
如果不能返還財物或者返還財物已經沒有意義了,可以按照所得財產的價值進行折價補償。
3、賠償損失
合同被認定無效后,如果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那么就按照雙方的過錯責任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損失的標準是以實際損失為限。
4、除了上述的處理后果,還有其他的非民事性處理結果。例如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的,要將惡意串通所得的財產追繳回來,收歸國家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民法典規定,可撤銷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誤解、以欺詐手段實施、受第三人欺詐、脅迫等手段簽下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