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所規定無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導讀:
2、部分無效合同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基于締約過失責任而發生的。一般情況下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無效合同卻由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無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無效合同具有違法性。此類合同的訂立不符合國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無法發生效力。2、無效合同是自始無效的。那么合同法所規定無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部分無效合同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基于締約過失責任而發生的。一般情況下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無效合同卻由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無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無效合同具有違法性。此類合同的訂立不符合國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無法發生效力。2、無效合同是自始無效的。關于合同法所規定無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按照全部還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為:
全部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內容自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①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當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
(3)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
②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為: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2)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
(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
(4)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善意取得。
③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2、部分無效合同
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單方返還。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但是一方沒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無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而有故意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其被對方當事人占有的財產,應當依法上繳國庫。單方返還就是將一方當事人占有的對方當事人的財產,返還給對方,返還的應是原物,原來交付的貨幣,返還的就應當是貨幣;原來交付的是財物,就應當返還財物。
第二,雙方返還。雙方返還,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從對方接受了給付的財產,則將雙方當事人的財產都返還給對方接受的是財物,就返還財物;接受的是貨幣,就返還貨幣如果雙方當事人故意違法,則應當將雙方當事人從對方得到的財產全部收歸國庫。
2、折價補償。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3、賠償損失:根據《合同法》第58條之規定,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種損害賠償責任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
(1)有損害事實存在
(2)賠償義務人具有過錯。這是損害賠償的重要要件。
(3)過錯行為與遭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依第58條的規定,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適用過錯的程度,如一方的過錯為主要原因,另一方為次要原因,則前者責任大于后者;此所謂過錯的性質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過失,故意一方的責任應大于過失一方的責任。
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基于締約過失責任而發生的。這里的“損失”應以實際已經發生的損失為限,不應當賠償期待利益,因為無效合同的處理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所謂無效合是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和不發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情況下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無效合同卻由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無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無效合同具有違法性。一般來說無效合同都具違法性,它們大都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了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此類合同的訂立不符合國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無法發生效力。
2、無效合同是自始無效的。所謂自始無效,就是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以后也不會轉化為有效合同。由于無效合同從本質上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國家不承認此類合同的效力。
3、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合同不發生效力是指不發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效力。成立無效合同的行為可能具備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締約過錯要件而發生損害賠償、返還不當得利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