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案件審理的流程 離婚案件審理程序

導讀:
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那么,離婚訴訟案件審理的流程是什么?離婚訴訟的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那么,離婚訴訟案件審理的流程是什么?離婚訴訟的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離婚程序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案件審理的流程
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的程序有哪些?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開審理為原則,不公開審理為補充。
(1)一般審理中的期限問題: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訴書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副本送達被告后,被告的答辯期限為十五天;如果被告答辯的,法院應在收到答辯書五日內將答辯狀發送原告;法院應在開庭3日前通知所有應訴人員;法院一審判決送達后雙方的上訴期限為收到判決書后的十五日內。二審期限參照一審的規定。
(2)其他期限問題:提出回避申請的,法院在三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作出決定;采用公告送達的,經過六十日視為送達;起訴離婚前采取財產保全的,十五日內不起訴,解除財產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