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訴訟程序規(guī)定

導讀: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在接受調解后隨時退出調解。關于離婚案件訴訟程序規(guī)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在接受調解后隨時退出調解。關于離婚案件訴訟程序規(guī)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訴訟程序規(guī)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一、訴訟外調解
訴訟外調解,其依據來源于本條規(guī)定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這種調解屬于民間性質。“有關部門”在實踐中一般是當事人所在單位、群眾團體、基層調解組織等。由這些部門進行調解,符合當事人的非訟心理和社會生活中的傳統(tǒng)習慣,易于當事人認可和接受。也由于調解人一般對當事人的情況比較了解,便于做好思想開導工作,緩解夫妻間的矛盾,有助于妥善、及時地化解離婚爭議。
對于離婚糾紛,訴訟外調解并不是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必經程序,也不是訴訟前的必經程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在接受調解后隨時退出調解。
二、訴訟離婚
(一)訴訟離婚的概念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