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隱匿財產被發現會怎么處理

導讀:
為使該房產不在共同財產分割之列,在離婚時一般采取隱瞞的策略。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托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案件。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后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那么涉外離婚隱匿財產被發現會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使該房產不在共同財產分割之列,在離婚時一般采取隱瞞的策略。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托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案件。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后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關于涉外離婚隱匿財產被發現會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隱匿存款事實,或隱匿存款賬戶
離婚訴訟前,將平時積蓄或工資卡上的資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銀行帳戶中,庭審時將所剩寥寥無幾的工資卡交至法院質證。
2、將存款取出后另存他人名下
擅自將存款以現金取出(以轉賬方式會留有痕跡),另存銀行或以他人名義另存銀行,卻稱該款已用于日常開支,這也是離婚時某一方常采用的隱匿、轉移財產的方法。
不動產隱匿轉移的方式及對策
有些當事人在離婚之前,就已經秘密購買了另處不動產。為使該房產不在共同財產分割之列,在離婚時一般采取隱瞞的策略。當夫妻感情不和時,就應當敏感地對待對方的行為,收集并提供相關信息和線索,以查詢夫妻共同房產。
1、在國內的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按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進行委托。
2、在國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國就委托律師辦理離婚。
離婚案件中的一方或雙方,可以在不回國的情況下,委托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案件。但當事人必須向法院出具委托書和意見書,委托書和意見書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意見書包括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要求離婚或同意離婚的,還要出具公證后的對有關財產的分割、子女扶養等的書面處理意見。
1、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婚姻關系即為解除,雙方均可與他人結婚。
2、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如果因履行離婚協議產生爭議,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