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男方隱匿共同財產離婚后女方發現該如何處理呢

導讀: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所以,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黃女士在離婚后發現還有共同財產未分割的,完全可以自發現之日起2年內聘請律師依法起訴要求對相關財產進行重新分割。事實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無論是以哪方的名義登記,如無特殊約定,法庭都會作為共同財產處理。那么離婚前男方隱匿共同財產離婚后女方發現該如何處理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所以,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黃女士在離婚后發現還有共同財產未分割的,完全可以自發現之日起2年內聘請律師依法起訴要求對相關財產進行重新分割。事實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無論是以哪方的名義登記,如無特殊約定,法庭都會作為共同財產處理。關于離婚前男方隱匿共同財產離婚后女方發現該如何處理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律師解釋,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實際離婚訴訟中,有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前或在離婚訴訟中,確實存在轉移或隱匿共同財產,比如銀行存款、股票、變更房屋登記等,以為轉移了便“萬事大吉”,實際上往往會留下相關證據。如果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實“惡意轉移”的事實,還可能導致因惡意轉移而少分財產。
所以,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黃女士在離婚后發現還有共同財產未分割的,完全可以自發現之日起2年內聘請律師依法起訴要求對相關財產進行重新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