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證據有利于主張變更撫養權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了在若干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一方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所以,如果主張變更撫養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證據: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證據;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的證據;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證據;4、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證據;5、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證據;6、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相關證據。那么哪些證據有利于主張變更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了在若干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一方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所以,如果主張變更撫養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證據: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證據;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的證據;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證據;4、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證據;5、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證據;6、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相關證據。關于哪些證據有利于主張變更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了在若干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一方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所以,如果主張變更撫養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證據: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證據;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的證據;
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證據;
4、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證據;
5、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證據;
6、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相關證據。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戶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離開戶口所在地到起訴時已經連續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各地法院在級別管轄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離婚案件由基層即個區縣人民法院管轄,但如果夫妻雙方有爭議的財產超過了5000萬元,一審就需要在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當然絕大多數案件的離婚管轄法院,一審都是在各地的基層人民法院里審理的。
變更子女撫養權協議書
甲方(男方):** 男x年x月x日生,漢族,戶籍地,身份證號。
乙方(女方):** 女x年x月x日生,漢族,戶籍地,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撫養人**,男,現年*周歲,原由女方**撫養。
現雙方協商同意孩子**自 年月日起隨男方**生活,男方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護,其撫養權歸男方**。
(二)乙方**不負擔孩子的任何撫養費用。
(三)關于探視權的規定
1、女方對孩子**享有探望權。
2、探望時間及次數:女方每個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四)女方日后協助男方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
(五)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