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導讀: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50號主席令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未成年人保護法》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保護作為主要內容,并著重從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教育培養未成年人這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進行保護。那么《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50號主席令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未成年人保護法》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保護作為主要內容,并著重從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教育培養未成年人這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進行保護。關于《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50號主席令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護法》共有七章56條,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了立法國的、依據,立法對象和基本原則;第二章家庭保護;第三章學校保護;第四章社會保護;第五章司法保護,分別規定了保護主體的保護職責、內容和手段;第六章法律責任,主要規定了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法律責任,未成年人的請求權利以及行政復議的內容;第七章附則,授權制定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以及生效的時間。
由于未成年人在其成長過程中需要的保護是多方面的,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家庭、福利等各個方面,而現實生活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所造成的嚴重影響,則集中地反映在未成年人的身心受到傷害,嚴重妨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影響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因此,《未成年人保護法》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保護作為主要內容,并著重從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教育培養未成年人這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進行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