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主要內容有哪些

導讀:
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主要內容有哪些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主要內容:當事人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收養關系的成立時間、經過;解除收養關系的原因;解除收養關系后住房及有關財產、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處理;解除收養關系的日期;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日期。解除收養關系的原因事實及證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三十周歲。那么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主要內容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主要內容有哪些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主要內容:當事人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收養關系的成立時間、經過;解除收養關系的原因;解除收養關系后住房及有關財產、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處理;解除收養關系的日期;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日期。解除收養關系的原因事實及證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三十周歲。關于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主要內容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主要內容有哪些
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主要內容:當事人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收養關系的成立時間、經過;
解除收養關系的原因;
解除收養關系后住房及有關財產、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處理;
解除收養關系的日期;
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
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日期。
解除收養關系需要舉證下列內容:
(1)收養關系的證明(收養公證書、戶籍簿、居委會、村委會等有關單位的證明或證人姓名、地址與本人的關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由其監護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單位。
(3)解除收養關系的原因事實及證據。
(4)財產、住房狀況及其證據。
收養的條件
被收養人條件: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四、收養特別規定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