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嗎

導讀:
我國婚姻法并未對再婚婚前財產做專門規定,再婚婚前財產的確定和初婚婚前財產的確定原則是一樣的。”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那么二婚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并未對再婚婚前財產做專門規定,再婚婚前財產的確定和初婚婚前財產的確定原則是一樣的。”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關于二婚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并未對再婚婚前財產做專門規定,再婚婚前財產的確定和初婚婚前財產的確定原則是一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