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婚前財產糾紛怎么處理

導讀:
訴訟離婚后,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財產已無訴權,當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已經處理的財產進行分割的訴訟,而只能通過申請再審的途徑。因此,訴訟離婚后財產糾紛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情況有: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那么離婚后婚前財產糾紛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離婚后,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財產已無訴權,當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已經處理的財產進行分割的訴訟,而只能通過申請再審的途徑。因此,訴訟離婚后財產糾紛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情況有: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關于離婚后婚前財產糾紛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婚前財產糾紛怎么處理
1、約定各自財產分別所有的
雙方當事人在同居時對財產分別所有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發生糾紛,要按照各自對財產范圍的舉證證明情況認定,個人的財產歸個人所有。
2、約定財產為共同共有的
雙方當事人明確約定雙方財產為共同共有的,按照共同共有的基本規則處理,確定共同財產范圍,以雙方均等的潛在應有部分確定份額,按照共同共有財產分割方法進行分割。
3、雙方當事人對其財產所有形式沒有約定的
既然沒有約定,就按照按份共有的規則處理。有份額的,按照份額確定分割的財產,沒有明確的份額的,按照雙方的收入和對家務承擔的勞動,確定適當的份額比例。不能確定各自份額的,推定為相同份額。
4、對撫養子女的一方的照顧
如果準婚姻關系當事人在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生育子女,在準婚姻關系解除處理財產糾紛的時候,應當在雙方當事人的財產中為子女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作為撫育費或者生活費,子女已經成年的,不在此限。
訴訟離婚后,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財產已無訴權,當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已經處理的財產進行分割的訴訟,而只能通過申請再審的途徑。對于離婚訴訟中忽略的財產,漏審、漏判的財產,則可以提起訴訟。
因此,訴訟離婚后財產糾紛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情況有:
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