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

導讀:
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1、責任主體不同夫妻共同債務的責任主體為夫妻雙方或者夫妻雙方中的任一人。”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據此可知,夫妻內部的債務約定,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能夠有效避免夫妻雙方以內部約定為由損害善意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從法理上講,個人債務是個人對其財產管理、使用、處分而產生的債務,理應由個人對外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司法實踐中,法院也只是審查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成立,一旦成立,就判決由債務人承擔清償責任。那么區別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1、責任主體不同夫妻共同債務的責任主體為夫妻雙方或者夫妻雙方中的任一人。”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據此可知,夫妻內部的債務約定,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能夠有效避免夫妻雙方以內部約定為由損害善意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從法理上講,個人債務是個人對其財產管理、使用、處分而產生的債務,理應由個人對外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司法實踐中,法院也只是審查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成立,一旦成立,就判決由債務人承擔清償責任。關于區別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
1、責任主體不同
(1)夫妻共同債務的責任主體為夫妻雙方或者夫妻雙方中的任一人。“夫妻應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向夫或妻任何一方追償;清償人承擔清償責任后對內可以按照雙方約定向另一方追償他應當承擔的份額。”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據此可知,夫妻內部的債務約定,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能夠有效避免夫妻雙方以內部約定為由損害善意債權人的合法利益。
(2)個人債務的責任主體為個人。從法理上講,個人債務是個人對其財產管理、使用、處分而產生的債務,理應由個人對外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司法實踐中,法院也只是審查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成立,一旦成立,就判決由債務人承擔清償責任。
2、債務性質不同
(1)“夫妻共同債務具有人身和財產的雙重性質,對外是連帶債務,”債權人可同時或先后向夫妻任何一方或雙方主張全部或部分債權,夫、妻任何一方或雙方的清償都將導致債務的消滅,任何一方清償后可以按照內部約定向另一方追償。
(2)個人債務是個人在對外經濟交往中產生的,原因具有多樣性,理應由個人履行還款義務,對外則是不連帶債務。
3、共同債務的范圍
共同債務應以維護家庭整體利益作為標準,具體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夫妻為履行撫養、贍養家庭成員義務所負的債務;
(3)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應承擔民事責任而負的債務;
(4)夫妻因經營而產生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所得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所負的債務;
(5)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