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是什么

導讀:
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是什么1、存續的期間不同夫妻個人債務是個人單獨承擔的債務,其可存在于夫妻結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續期間和離婚后;而夫妻共同債務只存在于婚姻存續期間,因為成為夫妻,才出現為了滿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擔共同債務。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那么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是什么1、存續的期間不同夫妻個人債務是個人單獨承擔的債務,其可存在于夫妻結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續期間和離婚后;而夫妻共同債務只存在于婚姻存續期間,因為成為夫妻,才出現為了滿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擔共同債務。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關于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是什么
1、存續的期間不同
夫妻個人債務是個人單獨承擔的債務,其可存在于夫妻結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續期間和離婚后;而夫妻共同債務只存在于婚姻存續期間,因為成為夫妻,才出現為了滿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擔共同債務。
2、承擔債務的方式不同
夫妻個人債務是個人的單方行為,只需一方單獨清償債務;而夫妻共同債務無論是一方借款還是雙方借款都應由雙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共同債務的含義與種類
(1)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與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大體包括以下內容:
1,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撫養贍養義務所負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2,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所負債務以及一方從事經營,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無法共生活而離家出走,出走方為日常生活所需開支及治療疾病,撫養子女所欠的債務。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八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四年;夫妻均舉不出有力的證據,證明為個人財產,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
7,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十年以上,復員、轉業軍人所得復員轉業費.
8,夫妻兩地分居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
(2)個人債務
下列情況為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為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承擔的債務。
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一)債務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滿足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
具體情況分為三種:
(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二)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三)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