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發包原則

導讀:
對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活動應當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作了規定,包括: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雙方應當依法訂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原則;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在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活動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行賄受賄行為的原則;建筑工程的造價應當由合同雙方依法約定以及發包單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的原則;建筑工程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合同的規定。對于一些工程較大的項目,發包人可能分別與幾個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若干份獨立的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獨立完成承包工作。那么工程發包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活動應當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作了規定,包括: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雙方應當依法訂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原則;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在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活動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行賄受賄行為的原則;建筑工程的造價應當由合同雙方依法約定以及發包單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的原則;建筑工程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合同的規定。對于一些工程較大的項目,發包人可能分別與幾個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若干份獨立的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獨立完成承包工作。關于工程發包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活動應當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作了規定,包括: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雙方應當依法訂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原則;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在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活動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行賄受賄行為的原則;建筑工程的造價應當由合同雙方依法約定以及發包單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的原則;建筑工程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合同的規定。
建筑工程的發包,是指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任務(勘察、設計、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交付給具有從事建筑活動的法定從業資格的單位完成,并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行為。建筑工程的承包,即建筑工程發包的對稱,是指具有從事建筑活動的法定從業資格的單位,通過投標或其他方式,承攬建筑工程任務,并按約定取得報酬的行為。
(二)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所謂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是指當事人應當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有關工程的質量、數量、工期、造價及結算辦法等要求,全部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經濟合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間進行橫向經濟聯系的最普遍的形式。合同是當事人自愿達成的協議,一經成立、當事人應當信守承諾,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當事人可以言而無信。出爾反爾,訂了合同又不履行,那么,市場交易活動將無安全可言,就不可能建立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因此,市場經濟各國都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以法律的效力,以法律的強制力保障合同的全面履行。我國《經濟合同法》也明確規定:“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總承包
建設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建設單位)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的具體方式、工作內容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總承包企業在合同中約定。
(二)獨立承包
所謂獨立承包方式,是指發包人(業主)并不將建設工程的全部建設工作發包給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就自己負責的勘察、設計、施工任務各自獨立對發包人負責。對于一些工程較大的項目,發包人可能分別與幾個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若干份獨立的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獨立完成承包工作。
(三)聯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建設部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企業也可以組成聯合體,對工程項目進行聯合總承包。”根據上述法律、規章的規定,承包人可以單獨承包工程,也可以與其他企業聯合共同承包(包括聯合總承包)。
(四)“掛靠承包”
所謂“掛靠承包”,是指單位或個人以贏利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業的名義承包工程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