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房產過戶所需手續

導讀:
夫妻之間房產其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可分為婚前個人房產和婚內共有房產。離婚雙方在辦理房產過戶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房產證;2、身份證明及復印件;3、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復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4、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那么離婚前房產過戶所需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之間房產其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可分為婚前個人房產和婚內共有房產。離婚雙方在辦理房產過戶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房產證;2、身份證明及復印件;3、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復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4、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關于離婚前房產過戶所需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之間房產其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可分為婚前個人房產和婚內共有房產。
夫妻之間房產過戶的情形有:
(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房產過戶: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論是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另一方所有,還是約定雙方面婚內房產歸一方所有的,都屬于房產的贈與,應當先辦理贈與公證書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應注意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對于婚內的取得的房產在申請登記時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請而非雙方共同申請,所以對于以夫或妻一方名義登記的房產而實際屬于夫妻共有的,應當由夫妻兩人共同向房產登記機關申請,并提交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系證明。
(二)因解除婚姻關系而發生的房產過戶: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有:雙方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后,領取離婚證書;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
離婚雙方在辦理房產過戶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產證;
2、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復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
4、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