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辦貸款離婚怎么辦

導讀:
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那么夫妻共同辦貸款離婚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關于夫妻共同辦貸款離婚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給另一方一半補償。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
2、如果夫妻雙方都要房,可采取競價方式獲得產權,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屋。競價方式在理論上是公平的,但實際上對弱勢的一方并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的社會問題,所以在有些情況不適用競價方式。
如女方帶著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沒有其他住房生活困難等情況,如果男方采用競價方式獲得住房,將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難甚至難以生存。在這種情況下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住房歸屬,得房者給對方一半補償,計算依據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
3、雙方都不要房,可拍賣房屋,所得價款平均分割。
1、婚后貸款應屬夫妻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屬于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由原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如果能舉證是一方貸款,而且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屬于一方的債務,有一方償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綜上,婚后男方貸款,一般情況下,離婚時為夫妻共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