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法院會調查是否有小孩么

導讀: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但是在實踐中,由于法院任務繁重,因此一般不會主動調查。那么起訴離婚法院會調查是否有小孩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但是在實踐中,由于法院任務繁重,因此一般不會主動調查。關于起訴離婚法院會調查是否有小孩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一般是不會調查取證的,在下列情況下除外:
1、法院依職權主動調查的情況為:
(1)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
(2)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回避等與實體爭議無關的程序事項。
2、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情況為: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它材料。
請法院調查得寫申請,寫名理由,法院原則上不主動調查,民事案件誰主張誰舉證。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但是在實踐中,由于法院任務繁重,因此一般不會主動調查。只有在當事人提出調查的申請之后,法院才會調查銀行賬戶。
目前,大多數法院要求當事人提供擬查詢銀行的具體名稱,如中國建設銀行儲蓄所等等,以及提供具體賬號。實踐中,只要明確知道具體在哪個營業所開的戶,憑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就一定能查到被申請人的儲蓄情況,但有的法院依然要求當事人能提供具體的賬戶,而當事人一般沒有再次獲取賬戶的機會了,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建議與法院再次溝通,按法律程序進行查詢要求。只要要求不過分,有依據,承辦法官會酌情考慮當事人一再的請求的。
對于離婚案件,如何收集據是個關鍵問題,證據越充分,越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法院是不會主動的收集此類證據。為使自己“離婚時不吃虧”或為防對方“離婚時占便宜”,離婚當事人都必須收集到對自己有利且具有較強證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證據。
根據證據的證明對象可以把證據分為:外遇過錯證據、共有財產證據、證據、賭博證據、吸毒證據、證據及影響夫妻感情的其他證據等等。
所謂視聽資料,即以錄音或錄像、磁帶所反映的聲音或圖像,或以電子計算機儲存的信息資料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攝的照片、錄像、錄音等。
因一方或婚外關系、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得到損害賠償,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無過錯方要能舉證證實對方過錯的存在,因而在此類訴訟中采集證據就顯得特別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