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判離婚,是否可以頻繁起訴

導讀:
法院不判離婚,是否可以頻繁起訴法院不判離是不可以頻繁起訴的在法院次判決不能離婚后給予夫妻雙方的是一個重新審視自己婚姻的緩沖期。什么樣的人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那么法院不判離婚,是否可以頻繁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不判離婚,是否可以頻繁起訴法院不判離是不可以頻繁起訴的在法院次判決不能離婚后給予夫妻雙方的是一個重新審視自己婚姻的緩沖期。什么樣的人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關于法院不判離婚,是否可以頻繁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不判離婚,是否可以頻繁起訴
法院不判離是不可以頻繁起訴的在法院次判決不能離婚后給予夫妻雙方的是一個重新審視自己婚姻的緩沖期。
婚姻存在的基礎是雙方的夫妻感情一方如果堅持離婚離婚就只是時間的問題了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不準離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至少要六個月后才能再起訴起訴了也不予受理。也就是說在一個較短的時期內離婚糾紛的當事人不能頻繁地起訴這是為了給雙方提供一個思考的時間避免沖動也是為了防止離婚又和解和解又離婚的。如果出現新情況新理由比如一方實施了家庭暴力被害方有證據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依法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什么樣的人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認為需要請一個人代為參與訴訟可以依法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但原被告必須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體任何人不可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