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險如何承保

導讀:
(一)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金額應不低于:建筑工程--保險工程建筑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原材料費用、設備費用、建造費、安裝費、運輸和保險費、關稅、其他稅項和費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設備的費用;施工用機器、裝置和機械設備--重置同型號、同負載的新機器、裝置和機械設備所需的費用;其他保險項目--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商定的金額。那么建筑工程一切險如何承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金額應不低于:建筑工程--保險工程建筑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原材料費用、設備費用、建造費、安裝費、運輸和保險費、關稅、其他稅項和費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設備的費用;施工用機器、裝置和機械設備--重置同型號、同負載的新機器、裝置和機械設備所需的費用;其他保險項目--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商定的金額。關于建筑工程一切險如何承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筑工程一切險適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業用房、醫院、學校、劇院;
工業廠房、電站;
公路、鐵路、飛機場;
橋梁、船閘、大壩、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或毀壞;
(3)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三)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四)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五)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六)罰金、延誤、喪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損失;
(七)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一)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金額應不低于:
建筑工程--保險工程建筑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原材料費用、設備費用、建造費、安裝費、運輸和保險費、關稅、其他稅項和費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施工用機器、裝置和機械設備--重置同型號、同負載的新機器、裝置和機械設備所需的費用;
其他保險項目--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二)若被保險人是以保險工程合同規定的工程概算總造價投保,被保險人應:
在本保險項下工程造價中包括的各項費用因漲價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保險工程造價時,必須盡快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據此調整保險金額;
在保險期限內對相應的工程細節作出精確記錄,并允許本公司在合理的時候對該項記錄進行查驗;
若保險工程的建造期超過三年,必須從本保險單生效日起每隔十二個月向本公司申報當時的工程實際投入金額及調整后的工程總造價,本公司將據此調整保險費;
在本保險單列明的保險期限屆滿后三個月內向本公司申報最終的工程總價值,本公司據此以多退少補的方式對預收保險費進行調整。
否則,針對以上各條,本公司將視為保險金額不足,一旦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本公司將根據本保險單總則中第(六)款的規定對各種損失按比例賠償。
除了上述內容不保外,其他都在保險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