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險所包含內容有哪些

導讀:
建筑工程一切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所包含內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一切險是什么?
建筑工程一切險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裝飾物料、設備等為保險標的一種保險。它適用于所有的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像民用住宅、商業用房、醫院、學校、劇院、工業廠房、電站、公路、鐵路、飛機場、橋梁、船閘、大壩、隧道、水渠等工程都是可以去辦理建筑工程一切險的。
建筑工程一切險承保的范圍也非常的廣,像各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以及一般性盜竊、搶劫,還有因工人、技術人員的施工拙劣造成的損失,各種突發的意外事件,建筑工程一切險都是可以提供保障的。它承保各類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建筑工程一切險所包含內容有哪些
在保險期限內,若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范圍內,因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保險公司按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很多人會問及意外事故包括哪些呢?意外事故一般指的是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造成的物質損失。那很多人又會問:“施工現場的材料被偷盜了,算不算意外事故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非主觀行為,意外造成的損失,都在理賠范圍內(根椐最新條款,只需要在特別約定內加上盜竊保險就可以了
對經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保險人亦負責賠償。
保險公司對每一建筑工程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在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定義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沉下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建筑工程一切險由哪一方交
建筑工程一切險中的第三者責任一定是由購買一切險的一方購買的,建筑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筑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安裝工程一切險是指為各種機器的安裝,以及鋼結構工程的實施提供專門保險,主要適用于安裝工廠用的機器、鋼結構、起重機、設備、儲油罐、吊車以及包含機械工程因素的各種建造工程項目。
建筑一切險保工程一切?
一切險是財產保險一切險的簡稱,指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
不同于財產保險基本險、財產保險綜合險,一切險的賠付原則是“一切險減除外”,即只要不是保險單責任免除條款列舉的免責(免賠)風險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工程一切險系財產一切險中的一個分支,分為建筑工程一切險及安裝工程一切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是針對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質損失和依法應對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提供保障的一種綜合性保險。
安裝工程一切險是建筑工程一切險的姊妹險種,適用于各種設備、裝置的安裝工程(包括電氣、通風、給排水以及設備安裝等工作內容)。
作為實踐中適用最廣泛的工程保險險種,工程一切險常常遇到這一疑問:都“一切”了,其它的險種還有什么意義?事實上,此“一切”非彼“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