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樣本應該包含的內容

導讀:
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 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日期、時間。那么離婚協議書樣本應該包含的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 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日期、時間。關于離婚協議書樣本應該包含的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摘要:離婚協議書作為協議離婚(登記離婚)的實質性文件,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對待細致制作,在離婚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規范的離婚協議應涉及并包含以下十條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3﹑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6﹑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日期、時間。
簽訂離婚協議的五個注意要點
離婚協議簽訂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個方面:1、一方放棄;2、雙方對財產高值低估;3、房屋產權在離婚前δ過戶;4、δ追究對方的過錯責任;5、對孩子的撫養費約定過高或過低;
所以,為了防止離婚后出現紛爭,?明生律師建議,簽訂離婚協議時有“五要”:即財產分割要易操作;費要明確;約定要細化;概括性約定要規范;要堅決杜絕假離婚。
此外,為了保障離婚協議能得到順利履行,夫妻在辦理之前一定要將相關的產權過戶手續提前辦理好,并按協議處理好錢款問題,如果有些財產不便執行,要申請財產保全。
此外,子女撫養一定要明確并交接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