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險所包含內容有哪些
邢穎律師2021.11.09364人閱讀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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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險所包含內容有哪些
1.在保險期限內,若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范圍內,因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保險公司按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很多人會問及意外事故包括哪些呢?意外事故一般指的是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造成的物質損失。那很多人又會問:“施工現場的材料被偷盜了,算不算意外事故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非主觀行為,意外造成的損失,都在理賠范圍內(根椐最新條款,只需要在特別約定內加上盜竊保險就可以了)
2.對經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保險人亦負責賠償。3.保險公司對每一建筑工程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在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定義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沉下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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