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怎么處理

導讀: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后,需要指定公司人員組成清算組,召開債權人會議。那么債權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后,需要指定公司人員組成清算組,召開債權人會議。關于債權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怎么處理
債權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處理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1、《擔保法》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擔保法》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擔保法》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會議的職權有哪些
如果公司資不抵債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的。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后,需要指定公司人員組成清算組,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會議,是在法院指導和監督下,表達全體債權人意志,代表債權人整體利益而參與破產程序的機構。債權人會議可以審查有關債權的證明材料,確認債權有無財產擔保及其數額。根據《企業破產法》第15條的規定,債權人會議享有以下三項職權:
第一,審查有關債權的證明材料,確認債權有無財產擔保及其數額。
第二,討論通過和解協議草案。
第三,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案。
三、債權人對付拖欠貨款怎么辦
1、如果有買賣合同,那么債權方有證據可以證明與客戶公司之間存在銷售或者供貨等法律關系。如果沒有買賣合同,客戶下的訂單、債權方的發貨單等證據也可以證明存在事實的買賣合同關系。
2、如果有簽收的書面憑證,那么債權方有證據可以證明實際發生多少筆交易,僅憑簽收憑證或者結合買賣合同,可進一步證明實際交易的應付貨款數額。
如果沒有簽收憑證,但有對賬單的,也可以證明應付貨款數額。
3、如果債權方的公司司已經向客戶公司提供增值稅發票,且客戶公司已經簽收或者已經認證抵扣,那么債權方的公司可提供增值稅發票作為補強證據,以增加案件勝訴的把握。
4、貨款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果超過訴訟時效起訴,客戶公司一旦就訴訟時效提出異議,那么貴司將喪失勝訴權。因此,債權方首先要確認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債權方與客戶公司之間約定過付款期限。如果沒有約定,按照交易習慣一般認為是貨到付款,那么訴訟時效從簽收貨物之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