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圍有哪些

導讀:
發包人應履行下列主要責任義務: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按照約定的分工及時向承包人提供各種材料和設備;解決施工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那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圍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包人應履行下列主要責任義務: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按照約定的分工及時向承包人提供各種材料和設備;解決施工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圍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以依據國家頒布的有關合同示范文本擬定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專用條款,并特別注意以下條款: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和內容;
(2)工期,包括整體工程的開、竣工工期以及中間交付工程的開、竣工工期;
(3)工程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4)工程造價;
(5)工程驗收及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支付方式;
(6)設計文件及概算預算、技術資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應及材料進場期限;
(8)工程變更;
(9)違約、索賠和爭議;
(10)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若涉及到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可能會被要求采用FIDIC條款,其他類型的建設工程項目也可以參照FIDIC條款起草并簽署相關的合同文本。
支付工程款是發包人的法定義務,發包人應按照承發包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應按時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發包合同有約定的預付款(備料款)、進度款和結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保修金等款項。發包人應履行下列主要責任義務:
(1)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2)按照約定的分工及時向承包人提供各種材料和設備;
(3)解決施工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承包人應履行下列主要義務:
(1)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按期開工、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2)接受發包人的必要監督;
(3)承包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設;
(4)對建設的工程負瑕疵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