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的法律是怎樣

導讀:
只有在工程合法、相關手續完備及發包人資信情況良好的條件下,承包人與之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其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包括了解發包人的主體資格,即其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應的經營資格,是否具有簽訂和締約資格。最后了解發包人的資質情況、社會信譽、財務狀況如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那么工程承包的法律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只有在工程合法、相關手續完備及發包人資信情況良好的條件下,承包人與之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其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包括了解發包人的主體資格,即其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應的經營資格,是否具有簽訂和締約資格。最后了解發包人的資質情況、社會信譽、財務狀況如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關于工程承包的法律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試行)、《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程序管理暫行規定》等。
承包人在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時應當注意的問以下問題:
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前:在簽訂合同之前,承包人應當對工程的真實性、可靠性及發包人的資信情況盡可能詳細的了解,必要時要做詳盡的調查。只有在工程合法、相關手續完備及發包人資信情況良好的條件下,承包人與之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其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包括了解發包人的主體資格,即其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應的經營資格,是否具有簽訂和締約資格。再次了解工程是否是依法批準的合法項目,相關手續是否齊全。最后了解發包人的資質情況、社會信譽、財務狀況如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資質的承包者通過與工程項目的項目法人(業主)簽訂承包合同,負責承建工程項目的過程。
1、工程范圍是指施工的界區,是施工人進行施工的工作范圍。工程范圍是施工合同的必備條款。
2、建設工期是指施工人完成施工任務的期限。每個工程根據性質的不同,所需要的建設工期也各不相同。建設工期能否合理確定往往會影響到工程的質量的好壞。實踐中,有的發包人由于種種原因,常常要求縮短工期,施工人為了趕進度,只好偷工減料,倉促施工,結果導致嚴重的工程質量問題。因此為了保證工程質量,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施工合同中確定合理的建設工期。
3、中間交工工程是指施工過程中的階段性工程。為了保證工程各階段的交接,順利完成工程建設,當事人應當明確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交工時間。
4、工程質量是指工程的等級要求,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內容。工程質量往往通過設計圖紙和施工說明書、施工技術標準加以確定。工程質量條款是明確施工人施工要求,確定施工人責任的依據,是施工合同的必備條款。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發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人在施工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1.總承包
一個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例如施工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這個承包單位可以將若干專業性工作交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并統一協調和監督它們的工作。在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僅同這個承包單位發生直接關系,而不同各專業承包單位發生直接關系。這樣的承包方式叫做總承包。承擔這種任務的單位叫做總承包單位,或簡稱總包,通常有咨詢設計機構,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國的工程總承包公司就是總包單位的一種組織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簡稱分包,是相對總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與建設單位發生直接關系,而是從總承包單位分包某一分項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鋼筋等)或某種專業工程(例如鋼結構制作和安裝、衛生設備安裝、電梯安裝等),在現場上由總包統籌安排其活動,并對總包負責。分包單位通常為專業工程公司,例如工業爐窯公司、設備安裝公司、裝飾工程公司等。國際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由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一種是由總包單位自行選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
3.獨立承包
獨立承包是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僅適用于規模較小、技術要求比較簡單的工程以及修繕工程。
4.聯合承包
聯合承包是相對于獨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兩個以上承包單位組成聯合體承包一項工程任務,由參加聯合的各單位推定代表統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共同對建設單位負責,并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但參加聯合的各單位仍是各自獨立經營的企業,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項目上,根據預先達成的協議,承擔各自的義務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資金數額、工人和管理人員的派遣、機械設備和臨時設施的費用分攤、利潤的分享以及風險的分擔等。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項目上,不同的承包單位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對建設單位負責。各承包商之間不存在總分包關系,現場上的協調工作可由建設單位自己去做,或委托一個承包商牽頭去做,也可聘請專門的項目經理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