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包工頭如何承包工程?

導讀:
法律規定包工頭可以通過協商一致簽訂合同的方式承包工程。安全損失就是損失純利潤。具體就是指工程承包商,能把一項工程成本控制在工程建設方發包價以內就可以掙到錢,一般屬于建筑、裝修行業。無論是當事人之間訂有仲裁條款還是事后達成仲裁協議,都可以依此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從而排斥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一、法律規定包工頭如何承包工程?
法律規定包工頭可以通過協商一致簽訂合同的方式承包工程。
第一,不是每個包工頭都能聯系活,而是要有影響有聲譽。
第二,有聲譽了,還要有實干的實力。因工地是露天作業,靠天吃飯,天氣好時,工作需要,該加人時就要有人增加,該安排加班時,就要有加班 的人,不能把工作拖下來。
第三,掌握規范,技術嫻熟。
第五,安全擺在首位。安全損失就是損失純利潤。
包工頭,顧名思義,就是把工作包攬過來,招人作業,自己當頭,是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特殊“產物”。
具體就是指工程承包商,能把一項工程成本控制在工程建設方發包價以內就可以掙到錢,一般屬于建筑、裝修行業。
二、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1、當事人自行協商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如果不愿意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訴訟。仲裁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所謂仲裁條款是當事人雙方訂立合同時,表示愿意把將來可能發生的爭議交付仲裁機構解決的一項專門條款。而仲裁協議則是事后達成的與主合同相對獨立的又一協議,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無論是當事人之間訂有仲裁條款還是事后達成仲裁協議,都可以依此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從而排斥訴訟。
3、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發生糾紛后,當事人自行協商、調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沒有仲裁條款,事后又沒達成仲裁協議的,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