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融資不力的瓶頸

導讀:
一些發達國家的大承包商憑借其融資能力強及其政府出口信貸等的支持,在競爭中占據十分有利的地位。我國對外工程承包企業融資能力普遍較弱,已成為承包商融資不力的瓶頸。國家設立的對外承包工程保函風險專項資金規模小,而且使用資金的程序復雜、審批時間過長、支持范圍有限。突發事件和地緣政治動蕩不安帶來的風險,給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不利影響。那么承包商融資不力的瓶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些發達國家的大承包商憑借其融資能力強及其政府出口信貸等的支持,在競爭中占據十分有利的地位。我國對外工程承包企業融資能力普遍較弱,已成為承包商融資不力的瓶頸。國家設立的對外承包工程保函風險專項資金規模小,而且使用資金的程序復雜、審批時間過長、支持范圍有限。突發事件和地緣政治動蕩不安帶來的風險,給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不利影響。關于承包商融資不力的瓶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擁有雄厚的資金和融資能力,已成為贏得工程項目的重要因素。一些發達國家的大承包商憑借其融資能力強及其政府出口信貸等的支持,在競爭中占據十分有利的地位。我國對外工程承包企業融資能力普遍較弱,已成為承包商融資不力的瓶頸。
面臨的主要問題
融資能力弱。其一是融資渠道窄。國際上通行的項目融資在我國尚未開展,企業境外融資還面臨著很大的障礙;國有商業銀行一般不愿向無抵押和擔保的工程承包企業提供巨額貸款;我國政策性銀行對國際工程承包企業的支持力度也較小。其二是融資擔保很難。國家設立的對外承包工程保函風險專項資金規模小,而且使用資金的程序復雜、審批時間過長、支持范圍有限。其三是融資成本高。據統計,大企業的融資成本一般在10%左右,一些中小企業甚至達到20%~30%。現在我國銀行對外工程承包貸款利息為3.8%,雖然低于國內其他企業貸款兩個百分點左右,但遠高于國際通行工程承包貸款利率。
面臨市場準入障礙和技術壁壘。我國在技術和法律方面仍未與國際市場完全接軌。國內的設計標準,設備材料標準自成一體,尚未與國際市場接軌。而歐美等發達國家普遍實行專業執照或企業許可、人員注冊資格等制度,許多國家的市場準入條件和管理法規往住制約了我企業進入市場。國際服務貿易的標準化對工程承包商的資質要求和對服務的質量標準要求,將成為市場準入的新的技術壁壘。
惡性競爭嚴重,經營秩序混亂。隨著越來越多的我國工程承包企業走出國門,企業之間相互壓價、惡性競爭現象更加突出。有的企業僅以中標為目的,不計成本和利潤,報價遠低于合理的價格水平。此外,低價競標可能導致業主擔心工程質量無法保證而拒絕授標,對中國工程承包行業造成惡劣影響。
安全和風險問題日益突出。當前恐怖主義威脅各國安全,伊拉克等國家和地區局勢非常緊張,導致國際形勢的不穩定因素增加。突發事件和地緣政治動蕩不安帶來的風險,給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不利影響。
對策和建議
加強金融政策支持。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許多國家都把促進外貿出口與實施海外投資戰略結合起來,對本國企業“走出去”提供多方面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我國為了促進企業“走出去”,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還有許多不足,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國家應該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金融創新,提供適合對外工程承包的新金融產品,對符合國家支持條件的大型工程項目進行融資試點。國家在政策上應允許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提供無抵押貸款。
部分國家對外工程貸款利率只有1%左右,我國也要考慮適當下浮對外承包工程的貸款利率和保險費率,或提高貸款的政策性貼息率和延長貼息期限,特別是對大項目給予利率和費率優惠。
利用我國比較充足的外匯儲備,適當增加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資本金,提高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持能力,以適應支持企業“走出去”的需要。除了對帶動國內設備出口的工程承包項目給予政策性出口信貸,應將政策性金融支持擴展到其他國際工程承包項目。
向支持對外工程承包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提供信用風險擔保,設立對外工程承包融資擔保基金,以減輕商業銀行承擔的風險壓力。增加對外工程承包保函風險專項資金的數額,簡化使用程序,擴大使用的范圍。
對于從事境外工程咨詢、設計、工程承包的企業,特別是從事資源開采或帶動成套設備及機電產品出口達到一定比例的企業予以所得稅減免和其他稅收優惠。對我國企業的境外工程承包項目(包括傳統的施工承包、EPC總承包以及BOT等項目)實施有彈性的外匯管理制度,放寬項目的外匯資金融通。
建立對外工程承包風險保障制度。國際工程承包是風險較高的領域,特別是大型工程項目投入大、工期長,回報要在工程完工后才能實現,易受不可預見的外來因素如自然災害、暴亂、戰爭等不測事件影響而造成巨大的損失。我國也應參照國際通行做法,盡快建立工程承包風險保障制度。
鼓勵保險機構向國際工程承包項目提供多種類型的保險服務,為我國工程承包企業在境外開展業務時,因戰爭、政局不穩等政治因素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風險保障。
支持設立對外工程承包風險基金,提高我國企業抗風險能力。基金可由中國對外工程承包商會運作,資金來源從公司每年外匯凈收人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韓國為2%),政府對提取的基金相應減免所得稅,中央財政給予部分撥款支持。風險基金主要用于,補償商業保險范圍之外的風險。
鼓勵企業進行聯合和重組。國際承包工程市場上,國內企業之間互相壓價、自相殘殺等惡性競爭現象嚴重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數量多,市場相對狹小,企業之間業務同質化嚴重。要整頓和規范經營秩序,必須采取綜合措施。
加快對外承包工程行業聯合、重組、改制的步伐,盡快形成一批專業特點突出要整頓和規范經營秩序,必須采取綜合措施。
加快對外承包工程行業聯合、重組、改制的步伐,盡快形成一批專業特點突出、技術實力雄厚,國際競爭力強的對外工程承包大企業集團,逐步退出低端市場,向EPPC、BOT等高端市場和高附加值的環保、通訊、資源開發利用等領域,以及歐美等發達國家市場發展。通過大型建筑企業搞工程總承包,搞項目管理,再將中小建筑企業帶出去。
通過對我國對外工程承包市場進行規劃,制定對各種類型的企業在市場和項目上的指導意見。按照企業規模、專業等標準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守規企業給予政策傾斜和鼓勵,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盡快完善出臺《對外工程承包管理條例》,明確獎懲措施,依法規范企業的經營行為。對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國家利益的企業,要給予警告、罰款等懲罰,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
加強企業之間合作。在國際工程項目競標中,同一項目有數家中國企業投標的,企業間要加強合作,通過協調報價,聯合報價等方式參與競爭,達到互利互惠,在合作中實現共贏。
充分發揮行業商會在“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方面的作用,支持行業商會在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加大項目協調力度,加速推進行業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