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現場報警公安機關還受理嗎?

導讀:
當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未在現場報警公安機關還受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于未在現場報警公安機關還受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關規定:
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后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接到當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之日起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當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解釋: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沒有在現場報警,事后報警,請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當事人應當在10日內向公安機關提交證明交通事故事實的證據,公安機關會進行調查,能夠查證屬實的,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各方當事人;當事人未提供證據,或者雖提供了證據,但不足以證明交通事故事實,或者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不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書面告知當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