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道路關于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記錄

導讀:
2.機動車碰撞自行車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的重點機動車、自行車相撞后停止位置和騎車人躺臥位置、狀態及三者之間在路面上的方位及位置關系。那么行政執法道路關于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記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機動車碰撞自行車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的重點機動車、自行車相撞后停止位置和騎車人躺臥位置、狀態及三者之間在路面上的方位及位置關系。關于行政執法道路關于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概念及作用
當交通事故發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案人員接報后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運用科學方法和技術手段,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實地勘驗、檢查后,將結果完整、準確地加以記錄并用以反映現場勘查情況的文字材料,稱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記錄。它既是現場調查工作的紀實,又是記錄肇事事實,分析事故原因,甄別當事人供述,認定事故責任的依據,并為事故損害賠償和依法處理肇事人提供證據。
二、格式、內容及寫作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記錄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基本情況欄要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路面性質、開始勘查時間、結束勘查時間。
(二)正文
正文包括簡要案情、勘查情況、附記三個層次。1.簡要案情
主要簡潔記錄當事人駕駛的車輛(車型、車號)在什么情況下發生了交通事故及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物品損失等情況。
2.勘查情況
是現場勘查記錄的中心部分。應具體記錄下列勘查內容:
(1)現場的具體地點和位置、周圍環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車輛與現場其他物體、痕跡的相互位置。
(2)現場道路狀況。如路形、路質、路寬、視線等。
(3)肇事車輛痕跡。如車輛碰撞、挫劃印痕、油漆脫落印跡、車上頭發、皮屑、血跡、手印等退跡的部位、形狀、特征及位置。
(4)現場路面痕跡。如輪胎印跡、制動拖印長度、車輛停止位置及狀態等。
(5)車輛檢查鑒定情況。如車輛轉向制動、傳動、儀表、燈光、發動機效能狀況等。
(6)傷亡檢查情況。如傷者的受傷部位、血跡部位、尸體位置與車輛的距離等。
對于變動現場,記錄時應將變動原因(人為的或自然的、偽造的或逃逸的)及現場上所見的反常現象敘述清楚,便于辨別事故的發生過程,正確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責任。
3.附記
主要寫明:
(1)提取物證情況。
(2)采取痕跡的名稱和數量。
(3)拍照、錄相的內容和數量。
(4)繪制現場圖的種類和數量。
(三)結尾
由現場勘查指揮員、勘查員、繪圖員簽名,并注明此現場勘查記錄共幾項。
三、幾種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的重點
1.機動車碰撞行人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的重點
(1)現場上人、車、物及與事故有關的痕跡、物體的方位及其相互關系。
(2)人行橫道前所在位置、橫道路線、車與人相撞時接觸的部位及各自所在的位置。
(3)機動車上的毛發、頭屑、血跡、手印、人體組織及其他附屬物的部位及距離,車與人損傷部位距離地面高度是否相符。
(4)輪胎印痕、制動拖印長度和始點、終點至基準點的距離(制動拖印呈弧形狀的還應測量凸凹處距路邊的距離)。
(5)變動現場情況,變動物原來的位置與狀態,及其與變動后位置的變化。
(6)機動車制動是否合格。
2.機動車碰撞自行車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的重點
(1)機動車、自行車相撞后停止位置和騎車人躺臥位置、狀態及三者之間在路面上的方位及位置關系。
(2)路面上機動車制動印和自行車輪下軋痕、在地拖印始點及其他遺物的方位,至快慢分道線或路邊距離,及雙方在肇事前行駛的路線。
(3)機動車車身痕跡的形狀、所在部位及與車前端距離和離地高度以及自行車受力變形部位、方向、形狀、離地高度。
(4)路口內機動車碰撞自行車,雙方車輛停放位置至路口中心,各方來自路口停車線的距離,以及機動車制動印始點至路口切線或路口中心的距離。
(5)雙方車輛制動是否有效,自行車載物是否超重、超長、超寬,碰撞后物體散落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