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的格式、內容及寫作方法是怎樣的?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記錄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一)首部基本情況欄要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路面性質、開始勘查時間、結束勘查時間。如輪胎印跡、制動拖印長度、車輛停止位置及狀態等。如傷者的受傷部位、血跡部位、尸體位置與車輛的距離等。對于變動現場,記錄時應將變動原因及現場上所見的反常現象敘述清楚,便于辨別事故的發生過程,正確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責任。拍照、錄相的內容和數量。那么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的格式、內容及寫作方法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記錄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一)首部基本情況欄要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路面性質、開始勘查時間、結束勘查時間。如輪胎印跡、制動拖印長度、車輛停止位置及狀態等。如傷者的受傷部位、血跡部位、尸體位置與車輛的距離等。對于變動現場,記錄時應將變動原因及現場上所見的反常現象敘述清楚,便于辨別事故的發生過程,正確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責任。拍照、錄相的內容和數量。關于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記錄的格式、內容及寫作方法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記錄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基本情況欄要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路面性質、開始勘查時間、結束勘查時間。
(二)正文
正文包括簡要案情、勘查情況、附記三個層次。
1.簡要案情
主要簡潔記錄當事人駕駛的車輛(車型、車號)在什么情況下發生了交通事故及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物品損失等情況。
2.勘查情況
是現場勘查記錄的中心部分。應具體記錄下列勘查內容:
(1)現場的具體地點和位置、周圍環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車輛與現場其他物體、痕跡的相互位置。
(2)現場道路狀況。如路形、路質、路寬、視線等。
(3)肇事車輛痕跡。如車輛碰撞、挫劃印痕、油漆脫落印跡、車上頭發、皮屑、血跡、手印等退跡的部位、形狀、特征及位置。
(4)現場路面痕跡。如輪胎印跡、制動拖印長度、車輛停止位置及狀態等。
(5)車輛檢查鑒定情況。如車輛轉向制動、傳動、儀表、燈光、發動機效能狀況等。
(6)傷亡檢查情況。如傷者的受傷部位、血跡部位、尸體位置與車輛的距離等。
對于變動現場,記錄時應將變動原因(人為的或自然的、偽造的或逃逸的)及現場上所見的反常現象敘述清楚,便于辨別事故的發生過程,正確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責任。
3.附記
主要寫明:
(1)提取物證情況。
(2)采取痕跡的名稱和數量。
(3)拍照、錄相的內容和數量。
(4)繪制現場圖的種類和數量。
(三)結尾
由現場勘查指揮員、勘查員、繪圖員簽名,并注明此現場勘查記錄共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