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要寫金額嗎

導讀:
調解中,如調解參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未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要求,則不予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辦案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調解書一式數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幾份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那么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要寫金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中,如調解參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未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要求,則不予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辦案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調解書一式數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幾份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關于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要寫金額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是現在解決問題的一種有效并且快捷的解決方式,如果雙方就某些事項發生一些糾紛或者對某一問題在有些事項上不能協商一致的話,有時候在有關機關的調解下,是可以將問題很好的解決的,而且這樣處理之后的結果是雙方可以接受的,接下來就跟隨小編一同來了解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要寫金額嗎。在交通事故發生以后,如果雙方可以就這一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以及有關的損傷可以進行協商的話,這樣是可以將問題進行很快地解決的,里面如果涉及到賠償的問題,那么在調解協議當中,最好還是寫明金額,這樣可以避免之后的一些糾紛。
事故經過的敘述要簡要明了,線索清晰,事故的后果要書寫明確,對人員的死、傷、財產的損毀表述要客觀、準確。
事故責任認定要科學、合理,認定的依據與認定責任要因果相關,互為關聯,嚴密無間,順理成章。
協議內容要條理清晰,易于履行;款額用漢字大寫數碼,償付款額涉及兩個以上項目的要寫明合計數額。用語貴在精要恰切,不能含糊不清,似是而非。
調解中,如調解參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未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要求,則不予調解。上述賠償項目應按照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結算費用;賠償的標準則應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的事故責任情況,確定承擔損害后果費用的全部或一定比例。協議事項必須逐項分條具體敘述,數額要大寫。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辦案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調解書一式數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幾份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按照規定,損害賠償的調解申請時間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調解期限是10天。
針對不同的事故情形,損害賠償調解的起算時間點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調解時間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時間從規定辦理的喪葬事宜借宿之日起開始;
3、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調解時間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計算。
通過對文章的閱讀,相信大家對于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要寫金額嗎以及相關知識一定有自己的見解,雙方如果在有關機關或是人員的主持下,調解成功的話,是可以就這一事項簽訂調解協議的,這樣就可以將問題更快地解決。這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