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書注意事項

導讀: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調解書,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賠付款由當事人自行交接,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轉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轉交,并在調解書上附記。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交通事故簡要情況和損失情況;(二)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四)當事人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五)賠償方式和期限;(六)調解終結日期。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門主持達成的賠償協議書,只要是在雙方自愿,合法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般應當認定原協議的合法效力。那么交通事故調解書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調解書,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賠付款由當事人自行交接,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轉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轉交,并在調解書上附記。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交通事故簡要情況和損失情況;(二)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四)當事人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五)賠償方式和期限;(六)調解終結日期。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門主持達成的賠償協議書,只要是在雙方自愿,合法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般應當認定原協議的合法效力。關于交通事故調解書注意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調解書要注意什么?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調解書,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賠付款由當事人自行交接,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轉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轉交,并在調解書上附記。
二、交通事故調解書有什么內容?
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交通事故簡要情況和損失情況;
(二)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當事人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
(五)賠償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終結日期。
三、交通事故調解協議簽訂后,能反悔么?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門主持達成的賠償協議書,只要是在雙方自愿,合法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般應當認定原協議的合法效力。但如果原協議在簽訂的時候,確實存在顯失公平和重大誤解以及欺詐,脅迫等情況,當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法院在審查時,如果認為確實存在上述情形,當事人又以撤消或變更協議為案由的,應予支持;如果當事人是以人身損害賠償等為案由起訴的,則不符合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應予駁回或要求其以撤消或變更合同為案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