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協議書由交警制定嗎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三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因此自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當事人雙方之債權債務關系不再受侵權行為法的調整而由合同法予以調整。因此只要原協議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協商簽訂的訂立合同時不存在上述無效情形或合同法規定的其他可撤消和可變更的情形原協議都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成立的應予認定有效。同時依據合同法91條的規定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那么交通事故協議書由交警制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三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因此自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當事人雙方之債權債務關系不再受侵權行為法的調整而由合同法予以調整。因此只要原協議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協商簽訂的訂立合同時不存在上述無效情形或合同法規定的其他可撤消和可變更的情形原協議都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成立的應予認定有效。同時依據合同法91條的規定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關于交通事故協議書由交警制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協議書由交警制定嗎
一、交通事故協議書是不是由交警制定的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事故雙方當事人請求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交通管理部門調解后雙方同意調解結果的由交通管理部門制度調解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三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調解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調解書的效力
交警部門達成的協議書是否應認定為合法有效給予維持是司法實踐中眾說不一的問題。交通肇事行為中因肇事司機侵權行為而引起的賠償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法律關系。而賠償調解協議書的簽訂又使雙方原有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轉化為一種合同法律關系。因此自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當事人雙方之債權債務關系不再受侵權行為法的調整而由合同法予以調整。
既然由合同法調整那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52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或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因此只要原協議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協商簽訂的訂立合同時不存在上述無效情形或合同法規定的其他可撤消和可變更的情形原協議都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成立的應予認定有效。
同時依據合同法91條的規定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因此一旦一方當事人將協議中的賠償義務履行完畢協議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即告消亡當事人不得再行反悔法院對此也不應該給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