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需要寫金額嗎

導讀:
調解中,如調解參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未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要求,則不予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辦案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調解書一式數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幾份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那么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需要寫金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中,如調解參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未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要求,則不予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辦案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調解書一式數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幾份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關于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需要寫金額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并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都是較嚴重的,對于沒有人員傷亡且損害較小的交通事故,一般交警就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從而解決相關的問題,那么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需要寫金額嗎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吧!
事故經過的敘述要簡要明了,線索清晰,事故的后果要書寫明確,對人員的死、傷、財產的損毀表述要客觀、準確。
事故責任認定要科學、合理,認定的依據與認定責任要因果相關,互為關聯,嚴密無間,順理成章。
協議內容要條理清晰,易于履行;款額用漢字大寫數碼,償付款額涉及兩個以上項目的要寫明合計數額。用語貴在精要恰切,不能含糊不清,似是而非。
調解中,如調解參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未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要求,則不予調解。上述賠償項目應按照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結算費用;賠償的標準則應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的事故責任情況,確定承擔損害后果費用的全部或一定比例。協議事項必須逐項分條具體敘述,數額要大寫。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辦案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調解書一式數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幾份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按照規定,損害賠償的調解申請時間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調解期限是10天。
針對不同的事故情形,損害賠償調解的起算時間點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調解時間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時間從規定辦理的喪葬事宜借宿之日起開始;
3、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調解時間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計算。
看到這里,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因此在同意了調解的結果之后,就需要對相關的調解結果,進行書面的確定形成,從而約束雙方,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里需要寫金額嗎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