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協商調解的工作程序

導讀:
雙方就賠償達成協議的,立即履行協議,最好達成文字協議。雙方愿意協商賠償,需要法律服務機構調解的,可請事故代理中心等法律機構參與調解。主持人就交通事故損害結果以及雙方責任向雙方質證,詢問當事人是否有異議。那么交通事故協商調解的工作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雙方就賠償達成協議的,立即履行協議,最好達成文字協議。雙方愿意協商賠償,需要法律服務機構調解的,可請事故代理中心等法律機構參與調解。主持人就交通事故損害結果以及雙方責任向雙方質證,詢問當事人是否有異議。關于交通事故協商調解的工作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事故雙方當事人都愿意協商賠償,盡快了結事故糾紛。雙方就賠償達成協議的,立即履行協議,最好達成文字協議。雙方愿意協商賠償,需要法律服務機構調解的,可請事故代理中心等法律機構參與調解。
2、由調解人介紹相關情況,并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車號等情況。
3、由雙方當事人陳述事由,提出各方的主張以及要求。主持人就交通事故損害結果以及雙方責任向雙方質證,詢問當事人是否有異議。
4、根據雙方當事人陳述并結合實際情況,闡明案件基本事實,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基本事實是否有爭議。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提出異議,應當認真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
5、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由主持人就雙方當事人責任承擔以及賠償費用的負擔和履行期限,結合案件實際,提出調解協商意見。
6、按規定收調解協商費。
7、制作《協商調解協議書》,事故雙方在協議書的調解欄內,寫明賠償項目、金額和給付方式等內容,雙方當事人和調解員在調解書上分別簽名,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一份,一份存擋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