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

導讀:
調解談判可以采取較靈活的程序,也可以遵循基本程序進行:談判前先進行說明,然后當事人闡述意見,再通過舉證質證等程序,最后制定簽訂調解協議書。并征求雙方當事人對談判規則的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應即協商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后,即按該規則進行。那么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談判可以采取較靈活的程序,也可以遵循基本程序進行:談判前先進行說明,然后當事人闡述意見,再通過舉證質證等程序,最后制定簽訂調解協議書。并征求雙方當事人對談判規則的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應即協商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后,即按該規則進行。關于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核心內容: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就賠償等問題進行協商調解。調解談判可以采取較靈活的程序,也可以遵循基本程序進行:談判前先進行說明,然后當事人闡述意見,再通過舉證質證等程序,最后制定簽訂調解協議書。下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調解談判的程序。
調解談判雖然可以采取較為靈活的程序,但是也應該遵循一些基本的規律,方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1、談判前的說明。
首先由談判小組成員中的律師或雙方認可的享有較高威望的成員就這次談判的有關事項做出說明,宣讀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同時確定談判的基本規則和期望通過談判所要達到的效果。并征求雙方當事人對談判規則的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應即協商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后,即按該規則進行。
2、闡述意見。
由各方當事人闡述意見,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及其代理人、然后加害人及其代理人的順序依次闡明。一方發言時,其他人應該保持安靜,如果對該發言有不同看法,可以作相應記錄,在輪到自己發言時,可以進行辯駁,如有中途打斷發言的情形出現,調解主持人或律師應及時制止。
3、舉證和質證。
在雙方當事人闡述了對事故的基本意見和看法之后,下一步就是要提出相應的證據予以支持,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提出證據,加害人反駁的;再由加害人提出證據,受害人反駁的順序進行。
4、各種損失費用的計算。
經過上述的舉證、質證階段,受害人所受的各項損失費用已基本明晰,這時可由律師或相關的專業人員對該損失費用進行加總和計算。
5、利益協調。
這個階段是調解的核心階段,因為任何一項調解最終的成功,都有雙方當事人相互體諒、相互妥協的過程,盡管經過了上述的舉證、質證和損失的計算過程,但有些損失是無法通過計算得出來的,需要考慮各種綜合因素,當事人相互協商確定,比如精神損害費用的計算,比如當事人由于主客觀因素影響暫時無法舉證證明的有關損失的費用等等。
6、制作簽訂調解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就事故損害賠償數額等事宜的重要條款達成一致后,可由律師或相關的法律工作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達成協議的情況制作調解協議書,協議書草稿制作后經雙方當事人驗看后,再制作正式文本,并由雙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
7、調解協議的履行。
協議的履行期限、方式應該首先在調解協議中明確,雙方當事人應該嚴格按照該協議履行,并最好在律師或調解主持人的監督下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