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是怎樣的

導讀:
有時候開車上路難免會出一些小狀況,小問題的話,雙方是可以調解的,那么,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是怎樣的?1、談判前的說明。6、制作簽訂調解協議書。7、調解協議的履行。調解解決交通事故并不是唯一的方式,當事人可以考慮其他方式解決,并對其中的風險和負擔進行評估3、欲達之目的和能達之目的之間的權衡。那么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時候開車上路難免會出一些小狀況,小問題的話,雙方是可以調解的,那么,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是怎樣的?1、談判前的說明。6、制作簽訂調解協議書。7、調解協議的履行。調解解決交通事故并不是唯一的方式,當事人可以考慮其他方式解決,并對其中的風險和負擔進行評估3、欲達之目的和能達之目的之間的權衡。關于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時候開車上路難免會出一些小狀況,小問題的話,雙方是可以調解的,那么,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是怎樣的?接下來,小編為大家來詳細解答這個問題,希望大家在看下面的內容后能夠了解有關交通事故調解方面的知識。
首先由談判小組成員中的律師或雙方認可的享有較高威望的成員就這次談判的有關事項做出說明,宣讀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同時確定談判的基本規則和期望通過談判所要達到的效果。并征求雙方當事人對談判規則的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應即協商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后,即按該規則進行。
2、闡述意見。
由各方當事人闡述意見,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及其代理人、然后加害人及其代理人的順序依次闡明。一方發言時,其他人應該保持安靜,如果對該發言有不同看法,可以作相應記錄,在輪到自己發言時,可以進行辯駁,如有中途打斷發言的情形出現,調解主持人或律師應及時制止。
3、舉證和質證。
在雙方當事人闡述了對事故的基本意見和看法之后,下一步就是要提出相應的證據予以支持,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提出證據,加害人反駁的;再由加害人提出證據,受害人反駁的順序進行。
4、各種損失費用的計算。
經過上述的舉證、質證階段,受害人所受的各項損失費用已基本明晰,這時可由律師或相關的專業人員對該損失費用進行加總和計算。
5、利益協調。
這個階段是調解的核心階段,因為任何一項調解最終的成功,都有雙方當事人相互體諒、相互妥協的過程,盡管經過了上述的舉證、質證和損失的計算過程,但有些損失是無法通過計算得出來的,需要考慮各種綜合因素,當事人相互協商確定,比如精神損害費用的計算,比如當事人由于主客觀因素影響暫時無法舉證證明的有關損失的費用等等。
6、制作簽訂調解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就事故損害賠償數額等事宜的重要條款達成一致后,可由律師或相關的法律工作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達成協議的情況制作調解協議書,協議書草稿制作后經雙方當事人驗看后,再制作正式文本,并由雙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
7、調解協議的履行。
協議的履行期限、方式應該首先在調解協議中明確,雙方當事人應該嚴格按照該協議履行,并最好在律師或調解主持人的監督下履行。
1、雙方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對于索賠方來說,應該充分考慮到對方當事人的經濟賠償能力,并提出適當的調解方案,
2、選擇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上述問題的風險和負擔。調解解決交通事故并不是唯一的方式,當事人可以考慮其他方式解決,并對其中的風險和負擔進行評估
3、欲達之目的和能達之目的之間的權衡。對有些當事人來說,能夠爭取更多的賠償是其最大的目的。
一般來說,就加害人一方來說,越早調解越好,但是過早提出調解要求,很難得到受害人的響應,就受害人一方來說,調解則應該盡可能選在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制作完畢,車輛及其他財產損失經過正式評估機構評估,人身受到傷害的等傷口完全愈合并進行法醫鑒定之后提出較好
1、事故雙方經過一段時間調整情緒,從事故造成的心理壓力中解脫出來,能夠從相對較為理性的角度心平氣和的考慮事故善后處理問題,為調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實的心理基礎;
2、此時提出調解,對事故造成的各種損失容易評估和計算,雙方的權利無狀態一目了然,為調解的成功提供了現實基礎。
選擇調解的地點也很重要,交警隊、律師事務所、村委會、甚至是其他公共場所如茶館等都可以作為調解的地點,需注意的是,調解地點一般不能夠選擇到一方當事人家里或一方當事人享有絕對控制權力的地點進行,因為在那種環境下進行的調解,由于雙方力量的失衡,往往會演變成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的“清算”和報復,而根本無法進行心平氣和的協商和談判。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交通事故調解談判的程序是怎樣的的相關法律知識??偠灾?,交通事故調解談判雖然可以采取較為靈活的程序,但是也需要遵循基本的規律,才能夠取得較好的效果。若大家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想要了解的話,歡迎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