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調解程序怎樣的

導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調解是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一般交通事故調解程序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調解是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于一般交通事故調解程序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平時經常說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當遇到輕微的交通事故的時候,如果能夠調解,那是最好的,就不需要走法律途徑。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一般交通事故調解程序怎樣的?一般交通事故調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下面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五條,交通警察對交通事故調解損害賠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二)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
(三)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計算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shù)臉藴拾凑铡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執(zhí)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并記錄在案:
(1)在調解期間有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2)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的;
(3)一方當事人調解過程中退出調解的。
二、一般交通事故調解的注意事項
1、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序,是否親切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行為。
2、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調解是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捻椖俊藴省①r償總額等進行協(xié)商,從而達成協(xié)議。
3、調解達成的協(xié)議容易履行。調解賠償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當事人接受,履行調解協(xié)議時相對順利。能促進各方當事人間的團結。調解協(xié)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只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賠償調解不再是訴訟的前置程序。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臓幾h,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一般交通事故調解程序是: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計算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若您有其它問題,可以登錄的官方網站,免費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