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調解賠償程序怎樣進行

導讀:
車禍調解賠償程序怎樣進行1、交警主持調解這種比較常見事故后雙方愿意協商爭議不大的涉及傷殘的一般交警是不給調解的交警主持雙方調解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1)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2)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車禍后調解賠償程序怎樣進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調解賠償程序怎樣進行1、交警主持調解這種比較常見事故后雙方愿意協商爭議不大的涉及傷殘的一般交警是不給調解的交警主持雙方調解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1)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2)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于車禍后調解賠償程序怎樣進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調解賠償程序怎樣進行
1、交警主持調解這種比較常見事故后雙方愿意協商爭議不大的涉及傷殘的一般交警是不給調解的交警主持雙方調解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
2、保險公司主持調解的這種部分保險公司在搞比如平安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找理賠人員協調看能否達成協議如可以的雙方可以直接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轉給傷者。或者雙方依據調解內容到交警隊出具調解書都可以。
3、雙方協商不了的只能起訴了起訴后法院一般對交通事故也先主張調解能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出具調解書。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
1)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
2)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①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②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要求③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④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根據實際價值或者評估結論計算
3)確定賠償方式及調解期限
①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②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③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④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4)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終止車禍賠償調解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并記錄在案
(一)在調解期間有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的
(三)一方當事人調解過程中退出調解的




